(公告文號:桂林公共礦出字〔2024〕1號)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等有關規定,經桂林市人民政府批準,受桂林市自然資源局委托,由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恭城瑤族自治縣蓮花鎮蒲源村倒流水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招標出讓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臨桂區青蓮路8號桂林投資發展商務大廈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4樓和5樓北區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恭城瑤族自治縣蓮花鎮蒲源村倒流水飾面用花崗巖礦
開采礦種:飾面用花崗巖
地理位置:桂林市恭城縣蓮花鎮
面積:0.297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礦區保有飾面用花崗巖礦資源量1765.52萬立方米,其中:(控制資源量973.81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791.71萬立方米);可采儲量:飾面用花崗巖礦1142.02(荒料量271.8萬立方米),其中含原采礦權已出讓剩余飾面用花崗巖礦荒料量6.56萬立方米;綜合利用建筑石料用花崗巖870.23萬立方米(2332.2萬噸),建筑用砂凈礦量257.58萬噸。
開采標高:+989.5米至 +79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本次出讓的恭城瑤族自治縣蓮花鎮蒲源村倒流水飾面用花崗巖礦屬于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開采規模:100萬立方米/年。采礦權儲量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原采礦權已出讓未開采的可采資源儲量。另一部分為原采礦權平面范圍外擴大范圍的新增資源儲量,該部分儲量未進行有償處置。兩部分整合為一個礦權進行出讓。本次出讓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的整改礦山,涉及恭城縣蓮花蒲源倒流水花崗巖石場有限公司飾面花崗巖礦礦區范圍內礦山資產及該礦山礦產品加工廠等資產,經評估資產共計人民幣23216.13萬元。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中標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完成歷史遺留“半邊山、一面墻”、廢石廢渣、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及生態修復等事項。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完成礦山復墾復綠及礦山閉坑工作,中標人應嚴格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等法定義務并承擔相關費用;開采過程中按照“邊開采、邊治理、邊修復”原則,實現生態修復動態化。
擬出讓年限:12年
起始價:9600萬元
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01月17日